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新长城助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定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2025届应届毕业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学校奖励名额共12名,学院推荐1人参与校级评审。资助金额50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校期间刻苦学习,评选学年无挂科现象;
3.研究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50%,且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40%;
4.申请该奖学金所使用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奖项,不得与本人已经获批的奖学金(不含学业奖学金)中使用过的成果重复。
(二)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前提下,参评学生在评选学年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农林牧副渔相关社会调研或实践活动,取得一定实践成果,为团队做出一定贡献,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相关表彰;
2.积极参加三农和乡村建设相关领域(含乡村支教)志愿服务活动或公益活动,获得一定服务时长;获得相关奖励表彰者;
3.积极参加“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等科普活动,为服务地带来文化宣讲,技术演示,技术支持,为服务地带来相关知识普及和生产生活指导;获服务地好评或表彰者;
4.积极搭建“爱农助农”平台,为农户提供电商知识和相关技能支持,协助农户销售农产品,助力农民增收,为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贡献智慧和力量;
5.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校级相关课题和比赛,专业大赛或其他农林牧副渔相关赛事,获得相关项目表彰奖励的;
6.在学科相关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完成并公开发表与乡村振兴或三农相关领域的理论实践成果;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纳;推动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政策实施或优化;实施或参与实施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科技成果转化;
7.顺利参与科技小院、西部计划、研究生助力团等项目;
8.积极参与其他“三农”与乡村振兴相关内容、议题活动,产出心得/报告,或是获得相关奖项。
三、提交材料
1.《学生申请表》(附件2)填写电子版打印,签名处手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2.《我的成长足迹》(附件3),拟写Word版、图文类型,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学生信息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4.《学生获奖情况统计》(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5.《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6.《学业成绩单》(教务处自助系统打印或加盖成绩审核章)纸质版(一式一份)。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4月28日-4月2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材料提交学院,逾期不候。
(二)民主评议推荐(4月29日-4月30日):学院成立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学院初审、公示: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该奖学金所使用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奖项,不得与本人已经获批的奖学金(不含学业奖学金)中使用过的成果重复。
2. 请大家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准确填写相应表格,按通知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必须确保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奖评优及奖助学金参评资格。
3.请申报人将申请表、论文等纸质版证明材料于4月29日早上午11:30之前交到动科楼118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于4月29日上午11:00之前统一按照“学号-姓名-新长城助农奖学金”命名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且不接受任何补交材料。
av在线
2025年4月28日